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结合《“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国办发〔2021〕6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20〕29号)《深圳市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行动方案》(深府办函〔2021〕68号)要求,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与程度、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一、评估对象
已在南山区报名系统中选报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的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且持残疾人证的南山户籍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障碍范围包括: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脑瘫、自闭症、多重障碍儿童等。
二、评估时间
2022年7月14日 9:00—15:00
三、评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
四、评估内容
本次适学能力评估主要包括健康状况、情绪与行为、常规执行、言语沟通、学习能力等方面。
五、评估方式:现场测试、观察及家长访谈
本次适学能力评估参评儿童由家长全程陪同,现场测试时如儿童无法完成评估的。评估小组在评估过程中应按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记录。
六、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
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二代身份证。
(二)儿童出生证
(三)深圳市残疾人证
(四)医院诊断证明
(五)疫苗接种证明
以上资料现场验原件,前期报名提交资料不全,现场验原件补交复印件。请家长按要求带好材料按短信通知时间现场核查资料并评估。
七、温馨提示
(一)防疫要求
1.因审查评估的所有校外人员入校需审查其近10天内行程卡,确保无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旅居史。
2.入校时进行身份登记,提交申请表,核验粤康码绿码、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后方可入校。
3.参加核验评估的学校相关人员,须是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且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人员。
(二)在申请评估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请随时关注评估短信通知。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龙苑学校。
(三)请带齐相关材料,且保持各项证明材料处于有效状态。监护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评估咨询电话:
86970116-8507 林老师
附件:因公入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南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2022年7月7日